沅陵法院巧解“执行难”困局,促交通事故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2025-12-30 15:50:3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003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畅 王妍)近日,沅陵法院在怀化中院指导下,通过执源治理和善意疏导,成功化解一起历经诉讼与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促成双方和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4年10月,罗某驾驶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袁某所驾驶已强制报废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二人受伤,罗某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袁某承担次要责任。因赔偿问题未能解决,罗某的子女罗某财、罗某云将袁某及涉事车辆车主林某诉至沅陵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袁某赔偿各项损失36万余元,林某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袁某与林某均未履行,罗某财与罗某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查控,发现两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不足,虽查封了其名下房产自建房、商品房各一套,但房产处置周期长、难度大,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短期内难以实现。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因对判决结果仍有异议,向怀化中院提起了再审申请。执行程序与再审审查程序交织下,案件陷入僵局。

怀化中院在再审审查中,敏锐察觉到纠纷存在化解可能,于是主动与沅陵法院执行局对接,指导其将工作重心从单一强制处置资产,转向矛盾疏导与和解促进。沅陵法院执行法官在中院指导下,依托前期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的透彻掌握,精准梳理双方核心诉求与现实困难。通过多轮耐心沟通、释法明理,细致分析强制执行可能面临的漫长周期与和解履行的即时效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合理让步,达成和解协议。

下一步,沅陵法院将以此案的成功化解为契机,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将解纷关口与兑现权益的环节有效前移,致力于缩短正义抵达的“最后一公里”。

责编:周玉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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